https://ibsen-cash-3.technetbl....oggers.de/15-undenia
http://arcdog.com/architects/a....uthorrecord5/activit
破產後果是當事人不能從事特定職業,例如律師、保險、地產和證券商或有限公司董事。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來解決債務問題。有關自願安�?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不論是破產期間還是破產後,申請貸款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於破產人�?曾破產人士的信貸報告會有記錄,銀行及財務機構基於風險管理,甚少借貸予破產人士,可以話今後基本與樓宇按揭、私人貸款等等貸款無緣。即使少數銀行或財務機構願意批出貸款,金額都較低,利息較高,而且還款期較短。 按破產程序及規例上,當事人須耍將其資產及入息攤分還給債權人。當頒破產令後,當事人須把擁有的資產(包括物業,汽車等�?給予受託人,並將收入情況連同提交給受託人。受託人計算及分析當事人的合理日常開支和需要後,會將資產及薪金的攤分償還給各債權人。而薪金入息則會被扣除日常合理支出後,把剩餘下來之金額還給各債權人。 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