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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是債務解決方案的一種形式。申請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主要適用於那些債務狀況較嚴重,並且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還清債務的人,但有哪些破產好處及壞處需要注�? 破產後果是當事人不能從事特定職業,例如律師、保險、地產和證券商或有限公司董事。 是的。這是申請破產好處的其中一項,債務人和並家人不必再擔心被追數而造成困擾。一旦成功破產,追數活動應立即中止。法院會向每個債權人郵寄通知,但有機會需要一點時間讓所有債權人收取通知並暫停對該債務人的所有追數活動。除此之外,申請破產後債權人不應與債務人聯繫,否則將被視為違反條款。如果在案件提交後債權人持續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可通知律師代為處理相關事宜。 當債務數疊數至無力償還時,有些人或會不假思索選擇破產,但破產紀錄會對日後生活帶來非常大的影響,無疑是欠款人最後的選擇。所以若尚有其他解決的辦法,欠款人應優先考慮其他還款計劃,例如債務重組、債務舒緩,或是銀行及財務機構推出的結餘轉戶計劃,免卻承擔破產帶來的影響及後果。 如當事人是任職於私人公司,破產好處是基本上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是不會主動聯繫或通知其僱主,除非需要特殊調查。但是,如果當事人從事金融業(銀行業、證券交易商),則須按有關的法例通知僱主;如當事人從事需要專業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