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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後果是當事人不能從事特定職業,例如律師、保險、地產和證券商或有限公司董事。 破產後果是欠債人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包括物業,通常都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這代表如果欠債人的資產價值超過債務金額,或者欠債人擁有存款並且有能力支付欠款,那麼破產壞處令不太可能是最佳的選擇。當你決定要申請破產時,幾乎所有的無擔保債務都會被抵銷,讓你重新開始�?但債務人需要遵守破產規則,代表債務人將面臨某些限制。 設定財務目標 �?破產程序一旦開始,債務人就可以定立新的財務目標。例如,債務人可以通過建立應急基金從小處著手。設定一個合理的目標 —�?可以慢慢開始重新積累因破產而失去的資產。 按破產程序及規例上,當事人須耍將其資產及入息攤分還給債權人。當頒破產令後,當事人須把擁有的資產(包括物業,汽車等�?給予受託人,並將收入情況連同提交給受託人。受託人計算及分析當事人的合理日常開支和需要後,會將資產及薪金的攤分償還給各債權人。而薪金入息則會被扣除日常合理支出後,把剩餘下來之金額還給各債權人。 破產後果將影響信用評級,並使債務人難以獲得貸款或任何其他類型的信用卡。 破產管理處會根據欠債人士個別的收入及生活支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