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glamorouslengths.com/author/parkloan69
https://intensedebate.com/people/coastdaniel12
https://chart-studio.plotly.com/~groupbasket86
當法庭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後,受託人(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並將有關資產變賣套現以償還債項。在必要情況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職員有權進入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來解決債務問題。有關自願安�?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可用於抵銷大部分債務。但當債務人決定破產,它會以各種方式影響債務人的生活。 是的。這是申請破產好處的其中一項,債務人和並家人不必再擔心被追數而造成困擾。一旦成功破產,追數活動應立即中止。法院會向每個債權人郵寄通知,但有機會需要一點時間讓所有債權人收取通知並暫停對該債務人的所有追數活動。除此之外,申請破產後債權人不應與債務人聯繫,否則將被視為違反條款。如果在案件提交後債權人持續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可通知律師代為處理相關事宜。 沒有呈交周年收入說明�? ,若不遵守本條規定,即屬犯罪,可判處監禁。